20XX年度非公开定向债务资工具(目收票据)法律意见书致:XX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XXXXX律师事务所(以下简称“木所”)受XX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发行。市场非金企业债务资工具非公开定向发行规则》以下简称ldquo《发行规则》rdquo等法律法规和规性文件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ldquo交易商协。
致:【发行人】北京市AAA 律师事务所 关于【发行人】请发行 “【发行人】2011 年度一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资工具”的法律意见 【意见书前言】本所同意将本法。内容提示: 1 [信头] 致 【发行人】 北京市 BBB 律师事务所 关于【发行人】请发行 “【发行人】2011 年度一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资工具”的法律意见书 【意。